根据城镇供水服务水压的要求,按照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实施办法》通知(建成字第132号)规定,城镇公共供水管网干线末梢的服务压力不得低于0.14MPa。城镇公共供水的管网压力合格率不得低于97%(不含因水源短缺或不可抗力引起突然爆管事件,造成局部地区出现降压断水的情况)。
也就是说,规定的供水压力是保证在有供水管网覆盖的中心城区4楼居民的基本生产生活用水,供水高度达到3~4层楼的高度,现在我市的供水压力有些地方已经可以达到5~6楼。但是作为供水企业,我们保证提供不低于标准的供水服务压力,不能负担超过供水压力能够到达楼层的供水服务,这需要由楼房的建设单位或管理单位配套建设相应的二次增压设施来保证用户的用水需求。
对于有些小区或楼房出现的水上不去,用水高峰时段没水用的情况一般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造成:一是,一些小区看似楼层不高,但地势较高,供水压力不能满足,造成水上不去;二是,一些小区或楼房地势较高,供水压力达到的楼层有所降低;有些是小区或楼房的内部供水管道使用的管径过小、闸门开不全,或长期使用造成一定的堵塞,使压力达不到,水上不去;三是,部分小区内有多层和高层建筑,直供水和二次供水都由一套供水系统进入小区,在二次供水进水时影响多层直供水压力降低。随着城市框架的拉大,用户的增多,使得用水压力需求急剧上升。供水公司也在不断改进生产工艺,加大生产能力,努力提高供水能力,确保安全供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