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作 动 态
第 254 期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信阳市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移交管理工作,提高设施管理效率和养护水平,生产技术部依托公司职工教育系列培训活动,于10月22日举办了《信阳市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移交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解读培训会,旨在联合相关部室、子公司更好地理解、掌握和执行《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
《管理办法》于2024年7月1日经信阳市人民政府第55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该《管理办法》明确了市政基础设施的范围,包括城市道路设施、供排水设施、道路照明设施、交通设施、市容环卫设施、园林绿化设施以及海绵城市设施等七大类。同时,也明确了政府投资建设需移交的市政工程设施均适用本办法。
在移交管理方面,《管理办法》规定了“谁建设、谁移交、谁管养、谁接收”的原则,由工程项目业主单位具体负责市政工程建设和设施移交工作。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需移交设施管理部门,其中园林绿化工程应在保修养护期满后移交,城市供排水设施和海绵城市设施则分别按照《信阳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和《信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执行。
培训会上,主讲人汪昊明还就移交条件、移交内容、接收单位以及移交程序等关键环节进行了详细说明。同时,也强调了市政设施正式移交前,由工程业主单位负责维护;设施移交后,在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业主单位组织工程建设单位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参会人员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培训,对《管理办法》有了更加全面深入的了解,为今后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移交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指导和支持。他们表示将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切实做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移交管理的各项工作,为信阳市的城市建设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此次培训会的举办,不仅提高了相关部室、子公司对《管理办法》的认识和理解,也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移交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未来,生产技术部将继续贯彻以学促干、以干践行、以行增效,加强市政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为市民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稳定的供水服务。(未经允许 严禁转载文章 否则追究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