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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学习淬炼思想 以学铸魂树牢根本

点击量:次 发布时间:202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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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90 期

 
         8月17日,第二党支部在东方红党员活动室组织集中学习。会议由支部书记王振强主持,支部党员参加了会议。
         本次集中学习的“第一议题”由张强同志领学《习近平“典”论家风》。会上观看了《习近平“典”论家风》微视频,张强同志带领学习了视频中习近平总书记引用的三个家风典故:“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爱子,教之以方”。通过详细阐释典故出处和含义,结合“我们的节日·七夕”主题活动,进一步强调在传统中国文化中,家庭是人格形成的第一课堂,家风体现了家庭的精神风貌和家庭成员的道德品质。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传承传统文化,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努力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成为人们梦想启航的地方。
         随后,全体党员观看了《主题教育解读:为奋进新征程凝心聚力》系列视频《伟大实践催生伟大理论》。通过主题教育学习,大家认识到:我们之所以能够取得历史性成就,党和国家发生历史性变革,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我们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掌舵领航,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乎我们民族的复兴事业,关乎我们的强国建设,关乎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前途命运。
         意识形态工作是为国家立心、为民族立魂的工作,决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生存和发展、前途和命运。会上开展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由张强同志领学《二十大报告学习汇编》之《意识形态工作是为国家立心、为民族立魂的工作》,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我们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通过学习,支部党员纷纷表示,我们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奋斗目标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和坚强思想保证。
         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宣传部关于加强“学习强国”学习管理工作的通知》(信宣发〔2023〕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习强国”信阳学习平台供稿工作的通知》(信宣发〔2023〕23号)。“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学习、建设学习大国重要指示精神的有力抓手。要积极用好学习平台,做到党员积极学、员工广泛学,形成学用结合、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同时,加强监督考核,将“学习强国”平台的学习使用情况纳入部门员工绩效考核管理,确保学习取得实效。
         会上,钱凯同志结合供水客服工作实际,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章《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信阳市城市供用水合同》、河南省发改委和住建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镇供水价格实施细则><河南省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的通知》等客服工作中涉及较多的法律法规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参会人员围绕培训内容就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现场提问。通过学习和交流,进一步加深了客服一线员工对法律知识的掌握,提高了依法依规开展工作的能力,为促进各项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夯实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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