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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8 期
信阳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1-29
新增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于2021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为尽可能使大多数纳税人在预扣预缴环节就精准预缴税款,最大限度降低每位员工的个人所得税成本,依法享受国家减税红利便民新政,1月28日,计划财务部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学习税务局安排筹备的线上《信阳市个人所得税培训》课程。
培训会上,主讲人对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中关于个人所得税新政策、统扣方式的调整、自行申报缴纳方式、申报流程和时限、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及其具体使用情况等内容进行了讲解,并详细解读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该公告指出,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即,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本次培训会通过详实的讲解,明确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项目及标准、新税政,确保纳税人更加清晰的掌握并享受国家给予的税收优惠,尽知尽享减税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