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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党支部开展党员集中学习

点击量:次 发布时间:2018-07-25
       7月24日下午,第二党支部在湖东水厂制水部会议室召开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会议。会议由支部书记胡培兵同志主持,共40名党员参加。
       会议首先由组织委员史玉辉同志传达了《中共信阳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信城管党组【2018】35号),及公司党委结合实际制定的《中共信阳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信供水党建字【2018】27号),并通报了局党组党建工作信息第八期的内容。史玉辉同志就典型案例李子山的主要犯罪事实,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进行了剖析,教育和警示大家强化思想建设,筑牢思想和法纪两道防线,及时补足精神之“钙”,真正成为一个有道德、守纪律的合格党员。
       支部宣传委员冯春光同志按照七月份支部学习计划带领大家共同学习了《十九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第六章:党的干部(第三十五至三十八条)和第七章:党的纪律(第三十九条至四十四条)内容以及《党的十九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的第五节: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第六节:健全人民当家做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会上胡书记对近期支部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一是指出今年支部参加庆“七一”党建活动结果不如去年理想,原因在支部重视力度不够,督促不够到位,把关不够严,今后要加强重视,汲取教训,力争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出更好成绩来。二是根据局党组及公司党委关于“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实施方案要求对支部“以案促改”工作作出安排,重点强调支部全体党员同志必须加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作用,支部要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活动基础上,抓好警示教育和交流讨论活动,将“以案促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强调支部工作重点,务必落实好集团公司党委规定动作:学习年初省、市委领导“以案促改”相关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精神、习近平在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宪法》和《监察法》、局党组及公司“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等内容,党员参加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都要有学习笔记,及时撰写心得体会。
       会议最后,胡书记现场抽查了部分党员同志的学习笔记,并指出了不足之处,对现场参会的党员发卷进行了“两法”学习测试,以检验前段时间对“两法”学习的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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